关于招募东莞城市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单位的公告
作者:毛佩珊浏览次数:26158发布时间:2022-12-20 17:03:56
为推进我校继续教育事业发展,适应经济发展,使大学学科知识与产业界紧密联系,把握产业的需求,学校为企业提供理论教学,帮助更多企业转型升级,特向社会招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(校企合作单位)。
一、招募对象
我校拟招募具有丰富企业资源的企事业单位,或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需求的企业作为我校的校外教学点(校企合作单位)。
二、合作单位资格条件
1.具有独立法人及办学许可证;
2.可使用教学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;
3.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150万元;
4.至少配备3名专职管理人员(含2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和1名以上一般管理人员),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;一般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;
5.至少配备2名以上主讲教师或辅导教师,主讲教师及辅导教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职称,或有高校教师资格证;
6.有健全的教务、财务、后勤等管理制度。
三、提交材料
1.《校外教学点申请表》附件1(文末点击下载)
2.《可行性论证报告》
3.《校外教学点承诺书》
4.递交法人证书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办学场地证明文件、管理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。在2023年1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、扫描发送至dgcc_fec@163.com邮箱。
四、联系人:孔老师,办公电话:0769-23382837。
东莞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2年12月20日
(一审:孔令辉 二审:刘亚雷 三审:赵书山)
<
在线留言
在线留言,获取更多相关资讯